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作者:晓窗昭华      更新:2021-04-14 06:10      字数:2622
  似的话唠,就那么静静地坐着,眼中带笑,嘴角微翘,仿佛未来一片美好。

  今年大丰,小麦,玉米,稻谷都长得比去年好,成足足是去年的两倍,朴实的庄稼汉家的日子越过越红火。

  冬天下雪了,那人给她和崽子们搭了脸盆大小的一个窝,木头的,有顶,里头填了不少干草,十分御寒,顾荣的大儿子和她说,“娘,这是个好人!”

  她的兔崽子们都很喜欢这个长得俊俏的庄稼汉。

  顾荣认同地点点头,露出慈母一般的微笑。

  可顾荣很快就被打脸了,因为她被炖了!和几个花椒,几段辣椒,一起被炖了!

  清水炖的,腥味很重,但一家人很是满足。

  这是这么十多天来,他们吃得最饱的一顿了。

  顾荣快要恨死这家人了!

  熊孩子,叫你馋!叫你馋!听你唠叨那么多天,没有功劳也有苦劳啊!最后还因为你的嘴馋被吃,老子简直死不瞑目!

  还有那个软蛋子,你他妈心肠就不能再柔软一点吗?老子在你们家住了三四个月,好歹也算半个家人了吧?你们死之前还要吃了我,简直人心险恶啊!

  北狄大旱,颗粒无。他们打进了大梁,所到之处烧杀抢掠,生灵涂炭,原本红火的日子被一盆冰凉的水浇灭,滋滋冒着黑烟。

  一家人躲在院子里隐蔽的地窖中,暗无天日。

  林旭尧第五次偷偷跑出来拿食物,可家里哪儿还有什么食物呢,样样都被搬走了,能吃的前几次也拿了,如今真的是什么都没有了……

  返回地窖的时候,林旭尧想起了那窝兔子,不知她们可还好。他悄悄摸到院子角,她们居然都还在!

  看了看天上的月亮,再看看家里满目疮痍,林旭尧低声哀叹,将那窝小兔子放走了,原本大的也要放走的,但是想到儿子和母亲饿得神志不清说胡话的模样,他犹豫了……

  顾荣想,如果还有来世的话,他要作一个威慑四方的大将军,护得一方安宁,百姓安居。

  作者有话要说:

  改了下,让小兔子的被炖更合理了!

  我的完结章一直被锁,好伤心啊!

  我再去改改!我想了下,以后这种被锁的章节我还是放在微博好了,这里写清水一点儿,我今晚回去就注册,微博名就叫晓窗昭华,欢迎来找我玩儿~

  第33章番外

  顾荣是老二坡山里的一朵蘑蘑菇,粉色的顶,黄色的把,又肥又壮,样样都好,就是有一样不行,有毒!

  他的头顶有一处小坑,是他刚长出来两天到时候被一只野鸟啄的,他疼得嗷嗷大叫,但野鸟也没讨到好处,才飞出去两尺就啪掉下来死了。

  从此之后路过的野兔野鸡不敢碰他,胆小的动物甚至会绕着他走,毕竟他是一朵超级剧毒的蘑菇啊!方圆之内也没有跟他抢营养的其他蘑菇,因为不到两天就被他毒死了。所以顾荣一直顶着一头的松叶自由自在地活着,哼哼小曲儿,看看天,看看地,思考思考人生,恐吓一下路过的蜘蛛……

  一直陪着顾荣的是他头顶庇护着他的一棵老松树,他叫他老松。老松已经四十多岁了,树皮粗糙纹理不齐,声音苍老浑厚,但十分睿智。老宋喜欢安静地思考,顾荣却十分聒噪,没办法,寂寞还要靠自己来排解啊!

  “老松老松,我给你唱个小曲儿吧?”

  还不等老人家同意,顾荣就迫不及待地开口了,年轻儿郎地声音,淳朴又带着某种悸动情绪。

  采蘑菇的小姑娘

  背着一个大竹筐

  清晨光着小脚丫

  走遍树林和山岗

  她采的蘑菇最多

  多得像那星星数不清

  她采的蘑菇最大

  大得像那小伞装满筐

  箩哩噻噻箩箩哩噻箩

  箩哩噻噻箩箩哩噻箩

  噻箩箩……

  谁不知这山里的蘑菇香

  她却不肯尝一尝

  攒到赶集那一天

  快快背到集市上

  换上一把小镰刀

  再换上几块棒棒糖

  和那小伙伴一起

  把劳动的幸福来分享

  箩哩噻噻箩箩哩噻箩

  箩哩噻噻箩箩哩噻箩

  噻箩箩……

  山间来采蘑菇的小姑娘们哼唱的小调,顾荣学得很快。一曲罢,山间却还回荡着“噻箩箩”,清脆招人。

  顾荣看着远处起伏的山林,有些迷茫,有些好奇,有些兴奋,“老松,你说,爱情是什么?”

  大姑娘们总是一提起爱情就红着脸打趣,她们的绯色脸蛋是爱情吗?那些小媳妇口中的温柔体贴吗?还是婆娘口中的柴米油盐?

  “二十三年前,我听说一个爱情故事。”这次老宋没有无视他,而是看着远方缓缓开口,语气似是怀念,似是沉痛。

  “那姑娘长得十分清秀美丽,是我这么多年来看过的最美的姑娘。她来的时候带着期盼,带着舍弃一切的决心与勇气,可一夜过去,她始终没有等到她的情郎。朝阳升起的时候,她终于靠在我上,捂着脸放声大哭。”

  “那后来呢?”老松停住不语,顾荣急急追问。

  “后来啊,她死了。”

  “啊?死了?为何她的父母还在等着她呢。”顾荣是朵涉世未深的小单纯,不懂这个世界对女子有多苛刻。

  “她本是抱着极大的决心与情郎私奔,但情郎的背叛让她伤心欲绝。她本是出生在镇上的大户人家,家中规矩森严,她的父亲极重声誉,她回去,也会被当作家族的耻辱。所以她决绝地将匕首插进自己的心脏,任鲜红的血流入土壤,在这里静静地死去了。”

  “这就是爱情吗?赌上性命也在所不惜?”似是想起什么,顾荣又连忙问道:“那她的情郎呢?是否糟了天谴?”那些大姑娘小媳妇儿玩笑诅咒情郎的话顾荣竟也记住了。

  “他也死了。”

  “老天有眼,负心汉活该是要遭天谴的。他是被雷劈死的?还是掉粪坑淹死的”

  “都不是,他将匕首从姑娘的心口拔出,插进了自己的心脏,和那姑娘死在了一起。”

  风吹过,松叶沙沙作响,像是悲鸣。

  “夜里漆黑,那男子不防在路上摔断了腿,硬是爬着来到了这里,看到姑娘的那一刻,他原本充满光亮的眸子顿时失色,张嘴嚎啕大哭。”

  “活着没能在一起,只盼着他们死后能成一对鸳鸯。”

  老松轻轻叹息,这一声叹,仿佛让顾荣穿越时空回到二十五年前,亲眼看到那个勇敢追逐爱情的姑娘。

  这世间竟然还有这般神奇的东西,看不见摸不着,却又叫人欢喜,哀愁,满足,思念……

  接下里几天,顾荣都格外低迷,似乎是被缠绕在那个故事中,走不出来了。

  顾荣第一次看到林旭尧的时候,是在一个阳光微暖,微风不燥的清晨。风吹落了他头顶的松叶,这是他第一次清清楚楚地看见一个人,不同以往一般地隐约模糊,那么一张白净柔嫩的小脸就那么明晃晃的闯入他的视线,让他惊艳。

  果然是谁都喜欢漂亮的东西啊,他满心满眼都是那个唇红齿白的少年。

  少年头戴玉冠,